1月24日,厦门市同安环境保护局针对我公司展架加工项目未批先建整情况在官网发布信息,证实我公司已完成整改。
2017年5月31日,厦门市同安环境保护局对我公司生产经营未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在此之后,我公司立即按照政府环保政策法规的要求进行整改,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的发展,公司在2018年1月搬迁到同安集中工业区同盛路666号的同时,及时邀请专业机构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按规定上报厦门市同安环境保护局审批,公司内部生产工艺流程严格按照环保规定新建或增设了相关环保设备设施。2018年2月8日,厦门市同安环境保护局对我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予以批复,批准同意项目建设。2019年1月24日,该局官网发布《关于厦门美尼斯金属制造有限公司整改完成说明》。
目前,我公司正在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编制方案和厦门市同安环境保护局的批复要求,积极开展项目验收准备工作,争取政府环保部门尽快安排我公司的项目顺利验收。